序 言
安徽省皖南康復醫院·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始建于1976年,是蕪湖市人民政府創辦的三級康復專科、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歷經幾代人的不懈努力,醫院已發展成為一所集醫療、護理、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現代化醫院。為推進醫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醫院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醫院名稱:安徽省皖南康復醫院·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
英文譯名:Anhui Wannan Rehabilitation Hospital The Fifth People’s Hospital of Wuhu
醫院地址: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赭山東路3號;
郵編:241000;
醫院網址:http://www.igreenlemon.cn/
第二條 舉辦主體:醫院是蕪湖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隸屬于蕪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第三條 法人地位:醫院是具有法人資格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享有經營管理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領導體制: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是醫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 功能定位:立足蕪湖、輻射皖江乃至全國,建設集康復、醫療、護理、科研、教學、預防、保健、培訓為一體的現代化國際水準的三級康復專科醫院。
第二章 舉辦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舉辦主體行使醫院的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
第七條 舉辦主體審定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收支預算等。
第八條 舉辦主體以公益性和運行績效為核心對醫院實施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財政補助、工資總額掛鉤。
第九條 舉辦主體聘任醫院法定代表人,開展年度和任期目標考核,考核結果與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第十條 舉辦主體對醫院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運營情況進行監管,監督醫院實現公益性目標。
第十一條 舉辦主體為醫院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提供條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政府投入,保障醫院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 醫院和職工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 醫院行使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聘用和退出管理、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
第十三條 醫院的主要職責和義務: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醫療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堅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醫院各方面事業健康發展;
(二)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疾病預防、健康教育等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三)承擔臨床學院教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教育,促進醫學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開展臨床醫學研究,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
(五)開展對外交流和合作;
(六)承擔醫療服務和重大活動醫療保障任務;
(七)支援邊遠、貧困地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助;
(八)承擔蕪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醫院的業務范圍以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業務范圍和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核發的執業許可證登記內容為準。
第十五條 醫院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六條 醫院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醫院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憲法、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的義務。
(二)有權依據法律、法規、規章、醫院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在同等條件下公平享有職業發展機會,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四)有權監督醫院管理工作,有權就醫院運行管理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向醫院或上級主管部門舉報,并有權對醫院管理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醫院建立有效機制保障職工實現監督權。
(五)有權參與醫院管理決策和業務活動,對各項工作中不涉及保密要求的內容享有知情權。
(六)貫徹國家衛生工作方針,遵紀守法、服從指揮、勤奮工作、廉潔自律,主動提高自身業務能力,不斷提升服務質量。有義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服務形象,維護醫院聲譽和權益。
(七)有義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醫院規定,保護患者生命健康權、人格權、知情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
第十八條 醫院應充分保障職工良好的工作環境,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規定,保護本院職工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第四章 醫院內部治理體系
第一節 院黨委
第十九條 醫院成立中國共產黨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委員會(以下簡稱“院黨委”),充分發揮院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抓好對醫院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始終。院黨委書記是醫院黨委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條 醫院黨委職責: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二)依照有關規定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發展、財務預決算、“三重一大”、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以及涉及醫務人員權益保障等重大問題;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醫院干部的選拔任用等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醫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創新用人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
(五)堅持黨管黨員原則,做好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弘揚崇高精神,加強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和醫院文化建設;
(六)加強醫院黨組織建設,完善醫院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提升組織力,增強政治功能,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抓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
(七)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好重要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制度建設和源頭治理,配備配齊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支持紀檢監察機構開展工作;
(八)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做好統戰工作;
(九)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醫院管理統一起來,明晰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有力、運轉順暢的醫院治理機制。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成員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支持院長依法依規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第二十二條 醫院為黨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保障組織機構、活動場所和活動經費,抓好各黨支部書記選拔培養激勵工作,將黨組織活動經費納入醫院預算。
第二十三條 建立黨建目標責任制及其相應的考核制度,實行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開展、同步考核,黨建考核結果與醫院年度績效考核掛鉤。
第二節 行政領導班子
第二十四條 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醫院行政領導班子配備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院長和分管醫療、科研、教學等相關業務工作的副院長,一般應從醫療衛生領域選拔,并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要求,也可通過社會招聘的方式擇優聘任,或由舉辦主體任免。
第二十五條 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是醫院經營管理的主要責任人。
第二十六條 院長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醫院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管理制度、基本建設項目、重要資源配置方案、年度預算等;
(二)實施醫院內部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和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
(三)組織制訂醫院管理規章制度;
(四)落實政府辦醫目標,組織提供基本醫療服務,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落實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目標,加強學科隊伍建設;
(五)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體現公益性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和符合行業特點的內部薪酬分配制度;
(六)負責醫院的日常運行管理,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
第二十七條 副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協助院長分管相關工作。
第二十八條 醫院設置總會計師,全面負責醫院財經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強化醫院財務風險管理。
第二十九條 院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定期向院黨委述職,接受舉辦主體的考核和醫院職工的評議。
第三節 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三十條 醫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專責監督、執紀、問責。院紀委書記是醫院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主要責任人。
第三十一條 醫院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醫院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二)嚴格對黨員干部、關鍵崗位重要人員履職和用權的監督;
(三)強化法紀教育,建設醫院廉政文化,筑牢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
(四)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督查,持之以恒正風肅紀;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規范,構建系統化防治腐敗工作制度體系;
(六)依紀依法開展信訪舉報及問題線索處置,堅決懲治腐敗行為,堅決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
第四節 內設機構
第三十二條 醫院在編制部門核定的內設機構范圍之內,結合醫院宗旨、發展目標、業務范圍和實際需要,合理設立行政職能部門和臨床醫技科室。
第三十三條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根據各自職責,執行醫院管理決定;執行、細化醫院在醫療、教學、科研、護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為醫院業務發展及學科建設提供決策依據與管理支持。
第三十四條 臨床醫技科室主要職責:依法組織學科范圍內的相關醫療執業活動,為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復和健康咨詢等服務;負責提高本科室質量管理和服務水平;開展臨床學科建設、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和科研、健康促進等工作;承擔上級及醫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五條 醫院實行崗位管理制度。堅持按需設崗、考核、競聘上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逐步完善崗位結構比例,實現各類人員由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的轉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完善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引入機制,對特色學科進行重點的人才支持,促進學科發展。
第三十六條 醫院在已核定的編制和崗位范圍內,自主設置、調整臨床醫技科室和崗位,報舉辦主體備案。
第三十七條 在編制范圍內需新進人員,按程序報批后,由醫院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公開招聘。高級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聘用,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節 專業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醫院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根據發展需要設置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護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管理、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醫學裝備等專業委員會。
第三十九條 專業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邀請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按章程的規定進行表決,對于不適宜公開的會議內容應予保密,并遵循近親屬及利益關聯回避原則。
第六節 群團工會
第四十條 醫院成立團委等群團組織,健全組織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增強組織活力。
加強和改進黨對群團組織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推動群團組織改革創新,成為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臺。
第四十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醫院成立工會,依法保護職工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工會主要負責醫院職代會的籌備及組織工作,開展職工文體活動,做好職工福利工作。
第四章 醫院內部治理機制
第一節 決策
第四十二條 醫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則,科學整合院內外各方資源,建立合理機制實現優質高效決策,促進醫院平穩健康發展。堅持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的權責一致原則,明確考核獎懲機制,崗位責任人對上級領導和醫院負責,受上級領導、全院職工和社會監督。
第四十三條 醫院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決策要廣泛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風險評估、集體決策。
第四十四條 醫院堅持重大決策、 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簡稱“三重一大”)必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原則。醫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形式有黨委會、院長辦公會。
第四十五條 黨委會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研究和決定醫院重大問題,不是黨委委員的副院長可列席黨委會會議。黨委會議決定重要事項,應逐項進行表決。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實行票決制。
第四十六條 院長辦公會是醫院行政、業務議事決策機構,由院長或院長委托的副院長召集并主持, 醫院行政班子全體成員參加。
院長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的實施措施;討論通過擬由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行政、業務工作的“三重一大”事項;研究決定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其他需集體決策的事項。
重要行政、業務工作的“三重一大”事項應當先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黨委會議研究決定,不得以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議。
第四十七條 職工代表大會是醫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群眾參加決策和管理,監督行政領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力機構。院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接受院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
第二節 運 行
第四十八條 醫院實行全員聘用制,醫院與職工雙方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規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合同和醫院規章制度的職工,醫院有權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辭退、開除,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 醫院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醫院實際工作需要,選拔任用部門負責人。加強聘后管理,激勵負責人認真履職。
第五十條 醫院在規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公開、公正、規范操作的原則,自行制定醫院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第五十一條 醫院經費來源為上級補助收入和業務收入,經費使用應符合本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五十二條 醫院的資產為國有資產,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醫院對擁有的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依法進行自主管理。醫院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經制度。各項收入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監督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第五十三條 醫院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第五十四條 醫院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自愿無償原則,符合公益目的,符合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醫院必須以法人名義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捐贈資助財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
第五十五條 醫院發生劃轉、撤銷、合并、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財務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五十六條 醫療質量與安全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各臨床醫技科室科主任是科室醫療質量與安全第一責任人,在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及醫務部的指導下,全面開展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 醫院嚴格依法執業。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部署下,支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突發公共事件與自然災害的醫療衛生救助。
第五十八條 醫院實行科主任例會制度,召集全體中層干部參加,貫徹傳達上級重要指示、精神,發布醫院信息,安排醫院主要工作。
第五十九條 醫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和要求,重視人才梯隊建設,通過經費和制度優先保障中青年業務和管理骨干人員的職業化培養。
第六十條 醫院重視臨床科學研究,發揮學術引領作用。鼓勵結合臨床開展科研創新,推進科研成果應用于臨床,提升醫院在本地區的醫療、教學、科研影響力。
第六十一條 醫院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于藥品、耗材采購管理的相關政策及規定,建立規范的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機制,完善醫院基本藥物和耗材供應使用制度,切實保障藥品耗材質量和供應,保障患者藥品及耗材的使用安全。
第六十二條 醫院后勤管理秉承優質低耗、有求必應的服務理念,以建設節約型醫院為宗旨,對物資采購及管理、設備維修維保、醫院基礎建設、房屋管理、外包服務單位管理等內容,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與控制,提供安全可靠、經濟高效的服務保障。
第六十三條 醫院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醫療質量安全和服務效率、促進醫院管理水平提升和智慧醫院建設,改善群眾就醫體驗。
第三節 監 督
第六十四條 院黨委充分發揮領導核心和監督保障作用,保障黨的政策方針切實執行。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醫院的專責監督機構,依紀依法履行監督責任。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牢固樹立“一崗雙責”意識,加強自我約束和對分管部門的管理。
第六十五條 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善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機制,構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加強對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履行政治責任、行使職責權力、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面的監督。完善醫院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落實醫療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形成全行業、多元化的長效監管機制。
第六十六條 醫院設立社會監督員,建立健全黨風行風監督體系。
第六十七條 醫院鼓勵和支持職工對醫院的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接受群眾監督,職工參與醫院民主管理。醫院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醫院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實施獨立、客觀的審計、監督、評價和建議,以促進醫院完善治理、實現目標的活動。
第六十八條 醫院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評價機制,實行院務公開,真實、完整、及時地公布服務信息,主動接受社會評價和監督。
第六章 醫院文化和價值觀體系
第六十九條 文化體系建設:將文化建設與基層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相結合,提煉醫院特色文化,結合時代要求,形成以醫院精神、辦院理念、使命愿景為主要內容,以病人導向文化、安全文化、廉政文化及科室文化為輔助的完善的文化架構體系。
第七十條 文化載體建設:通過老照片、紀念冊和院志、影視視頻等多種文化載體,弘揚忠于科學的事業精神和忠于人民的奉獻精神,為思想文化教育提供陣地。
第七十一條 醫院核心價值觀:“病人第一、質量第一、服務第一”。醫院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恪守職業道德,不斷提升業務技術,依靠醫院廣大員工的共同努力,服務于人民群眾健康。
第七十二條 醫院院訓:博學、仁愛、求精、創新
第七十三條 醫院愿景:醫術現代化、醫德高尚化、服務親情化、環境園林化
第七十四條 服務宗旨:滿足病人的一切合理需求,提供無微不至的關懷服務
第七十五條 醫院院徽和院標:醫院院徽標志外形猶如展翅的和平鴿,又是數字“5”(代表五院)。標志中心的十字反映了行業性質,寓意醫務工作者救死扶傷的神圣使命和職責。和平鴿寓意著醫院不斷向前發展;體現健康、平安、和諧、向上的人文關懷,同時代表醫院團結協作、開拓創新、自強不息的光榮傳統以及構建和諧醫院的決心。顏色以綠色為主,代表生命之樹常青;橙色代表醫院的活力;白色的襯底象征白衣天使純潔的心靈
第七十六條 醫院院歌:攜手明天
第七章 附 則
第七十七條 本章程的制定與修訂應經院長辦公會討論、院黨委會審議,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后,提交醫院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醫院應當保持章程的穩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相沖突的;
(二)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發生變化,需要對章程進行相應調整的;
(三)醫院名稱、類別等級、辦醫宗旨、發展目標等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的;
(四)章程內容與患者利益或職工整體利益不符的;
(五)有權提議修改章程的機構認為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八條 醫院依據本章程制定、完善和修訂相關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按照本章程實施管理和履行職能,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第七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于安徽省皖南康復醫院·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