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基本制度》之《醫療機構內傳染病相關感染預防與控制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的要求 ,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涵義:是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依法依規開展本院院內傳染病相關感染防控活動的規范性要求。要求發揮醫院感染三級管理的職能。
(二)基本要求:
1、各病區和診療區域內空間布局、設備設施和診療流程等符合傳染病相關感染預防與控制的要求。
2、確定由防保辦承擔本院內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預防和控制工作的主體部門、人員及其職責;明確由院感辦指導監督本院傳染病相關感染防控工作開展的職責。
3、嚴格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要求,重點咨詢就診患者發熱、呼吸道癥狀、消化道癥狀、皮膚損害等臨床表現和相關流行病學史、就醫、用藥情況,做好就地隔離和規范轉至相應病區治療。如本院不具備相應的救治條件時,應當采取就地隔離留觀或規范轉診至有能力救治的醫療機構和定點醫院等措施。
4、根據傳染病流行病學特點,對收治的傳染病患者采用針對性措施阻斷傳播,防止傳染病擴散;做好疫點清潔消毒管理,及時進行終末消毒處置及醫療廢棄物安全處置。做好與醫院感染有關的危險因素監測、職暴防護、消毒隔離等工作。
5、院感辦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控和職業暴露防護知識、技能的培訓;醫院為從事傳染病診療工作的醫務人員提供數量充足且符合規范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院感辦指導、監督其正確選擇和使用。
6、臨床科室醫務人員對探視人員加強管理和相關知識的宣教,指導其正確使用規范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